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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撤除道路防护栏 高新交警约谈企业法人

2017-11-21 15:25: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胡智洵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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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讯(通讯员 胡智洵)针对高新区天一广场南北道路护栏违规被撤除,造成行人横穿马路给车辆、行人带来不安全因素事故频发,引起相关媒体关注。接到群众投诉后,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对高新天一广场周围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法人进行约谈。4fBmobile.28365365(安康新网 + 今日安康)-安康市最全面的综合新闻门户网站

11月18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林带领民警对高新天一广场十字开展调查,实地观看现场行人不走地下通道横穿马路、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带来安全隐患。在民警对周边企业调查走访过程中,从而了解到该护栏是天一广场某公司自行撤除,经未申报相关部门批准私自撤除造成通行隐患。在大队约谈该公司法人时,该公司法人代表称由于部分老年人行走地下通道不方便,所以就将道路南北护栏撤除,前段时间还安排保安每天轮流指挥行人横穿马路。民警立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将撤除护栏危害性告知其带来后果。并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从而保证行人出行以及车辆行驶得到安全保障。4fBmobile.28365365(安康新网 + 今日安康)-安康市最全面的综合新闻门户网站

高新交警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刑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fBmobile.28365365(安康新网 + 今日安康)-安康市最全面的综合新闻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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